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印发<福建省“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6号)要求,我社业务处对我市辖区内县(市)区供销社、市供销社直属单位申报的保供促进工程项目进行了审核。
经市供销社2025年第15次行政办公会和第22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省保供促销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公示期间我社财务会计处负责受理相关项目的意见建议,联系人:陈丽娟,电话:0591-83273531。
附件:2025年省级保供促销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福州市供销社
2025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