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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小客车服务

本服务提供包括购车、购买保险及缴税、办理临时号牌、网上选号、车辆检测、确定网上预选号牌/现场拍号、机动车注册登记在内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指南。

概述

本服务提供包括购车、购买保险及缴税、办理临时号牌、网上选号、车辆检测、确定网上预选号牌/现场拍号、机动车注册登记在内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指南。

购车政策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销售和售后分离,修车和售后不一定在4S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重点内容1: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重点内容2: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进行明确。即动力电池与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购车提示

可以跨地区买车,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销售和售后分离,修车和售后不一定在4S店。

购买保险及缴税

保险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购买,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950元;6-10座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1100元。

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非强制购买,险种自选。

您可点此查询保险机构

车船税

福州车船税标准按福建车船税标准执行 ,对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划分七档,对每一档分别规定了税额幅度。

温馨提示:

1.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

2.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对符合标准的节能乘用车和节能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您可点此查看详情

车辆购置税

福州购置税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执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办理材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3.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4.车辆免(减)税证明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6.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

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车辆购置税申报办事指南

特别提示: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点击查看详情

办理临时号牌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来历证明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书面申请(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7.机动车出口证明(属于新车出口销售的)

8.经主管部门确认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凭证

9.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10.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说明:属于超标车的还需提供车船税原件,属于挂车的需提供牵引车行驶证原件。

办理地点: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南三环路车管所一楼办证大厅1号-8号窗口。
        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福州公安综合窗口214-219号窗口。
        台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台江区儿童公园路101号台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43号、46号窗口。
        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5#楼二层35-38号窗口。
        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服务大厅二楼85号、86号交管窗口。
        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州市洪山镇洪山园路1号福州万象城TB写字楼4层27号窗口。
        仓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2仓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47号窗口。
        福州交警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福州市仓山区阳岐路68号福州交警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1号、2号、3号窗口。
       上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41、152号窗口。
        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87号办证大厅1号2号3号窗口。
        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0号窗口。
        罗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罗旺苑综合大楼(松山镇滨岐社区旁)3号4号窗口。
        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4号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窗口。
        长乐政务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城投财富广场1号楼一层长乐政务大厅3-5号窗口。
        永泰县政务服务中心: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2层永泰县政务服务中心37-38号窗口。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清市石竹街道福平街1号办证大厅3-11号窗口。
        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福清市音西街道清荣大道166号侨乡博物馆一层21号、22号窗口 。
        闽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溪口商贸大街192号办证大厅3号、4号、5号窗口
        福州交警24T自助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181号自助服务中心办证大厅1-4号窗口。

收费标准:

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张

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事指南

网上选号

选新车号牌

您可通过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

1.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机动车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

2.用户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新购小型汽车预选号牌,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或“进口货物凭证”、“购车发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身份证明。

3.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需要录入“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购车发票信息、上传购车发票照片、录入联系信息,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确认选号基础信息和预选号牌。

您可点此查看详情

保留原车号牌

保留原号牌号码,可以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2年内提出申请,但需注意两点:

1.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1年以上;

2.涉及原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需处理完毕。

在保留时限内,车主可以在办理新购车辆(新车、二手车均可)现场登记业务时,向窗口受理人员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车辆检测

检测预约

您可通过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fj.122.gov.cn/#/index或手机版交管12123预约车辆检测

点击查看预约流程

 

检测地点

您可在福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检测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办事指南

确定网上预选号牌/现场选号

 

确定网上预选号牌

用户在网上预选号成功后,需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

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现场选号

小型非营运汽车公安网选号可在车管所业务窗口办理。

选号流程

1.请先到车管所窗口受理完毕业务后,在选号机上点击进入。

2.在选号机透明玻璃处扫描业务受理凭证上的流水号一维条码。

3.核实车辆信息,点击确认。

4.阅读选号须知,开始选号。

5.请在180秒内屏幕上随机出现的50个号牌中任选一块心仪的号牌,并点击确认。

机动车注册登记

申报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8.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9.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说明: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8.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9、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应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10、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

 福州市车管所小型汽车查验岗:福州市仓山区连坂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150米福州市车管所小型汽车查验岗受理大厅2-5号窗口。
        福州市车管所大型汽车查验岗:福州市闽侯县海峡汽车文化广场C区三楼车管所受理大厅1-4号窗口。
        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87号办证大厅1号2号3号窗口。
        罗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罗旺苑综合大楼(松山镇滨岐社区旁)3号4号窗口。
        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4号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窗口。
        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州市长乐区航城吴航路473号政法小区二号楼办证大厅1号-5号窗口。
        永泰县政务服务中心: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2层永泰县政务服务中心37-38号窗口。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清市石竹街道福平街1号办证大厅3-11号窗口。
        闽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溪口商贸大街192号办证大厅3号、4号、5号窗口。

收费标准:汽车号牌100元/副,摩托车号牌35元/副,挂车号牌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

机动车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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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公共服务平台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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