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6-20 15:48 来源:交通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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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根据《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规定规范航运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明确资金申报流程和要求特制定实施细则》。此次制定的《实施细则》为各航运企业申报奖励资金提供了明确指导,为行业管理部门审核财政奖励资金提供了依据与审核标准

  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534日至202543日通过市交通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331日书面征求了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仓山区建设局等相关单位意见。期间,共收到市司法局意见1条、市财政局意见1条和连江县交通运输局意见3条,其他部门及社会公众未提出修改意见。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意见均采纳,连江县交通运输局意见部分采纳1条、不予采纳2条。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明确资金申报流程和申报新增船舶运力规模安全管理等奖励材料要求,同时,新增3项内容,一是明确奖励资金总额以当年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为上限控制。二是明确安全管理奖励所要求的符合证明是指国内符合证明(DOC)。三是明确已按原奖励政策享受新增船舶奖励,该船舶所有权人发生变更,但运力未迁出本市的,可按原奖励政策执行。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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