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用工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在近期的一次专项检查中,市局发现了施工企业在县(市)区施工的部分工程项目存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督促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明确用工责任,防范用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制定《关于加强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用工管理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强调了施工单位应与主要管理人员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应与施工单位直接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
2.禁用现有的几种不规范用工方式
施工单位不得通过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临时聘用协议等方式聘用四类主要管理人员。
3.重申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应督促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和落实到位;还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判断并查处施工单位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电话0591-86308589。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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