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宣传手册及宣传品设计及制作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宣传手册及宣传品设计及制作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宣传手册及宣传品设计及制作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FJZF(TP)2025002-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9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98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8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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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号 |
标的一览表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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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宣传手册及宣传品设计及制作 |
1 |
项 |
89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无
预留形式:无
预留比例:\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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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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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制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
6.2获取地点及方式: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1)可直接到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2)也可公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f5699@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获取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1月03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采购人: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东部办公区4号楼417
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22030133
10.代理机构: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
邮编: 350011
联系人: 廖柯、陈静
联系电话: 0591-88033399
附1:其他费用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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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费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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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5050189640700001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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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对公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此次投标的编号及采购包号,另招标公司不接收现金)。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