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955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公告

日期:2025-07-07 17:48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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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955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家庭存在不动产登记。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榕政综〔2017〕1768号)、《“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租赁住房租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规〔20252有关规定,自愿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城区保障住房。经复核保障家庭成员在四城区名下有房产的,不再符合租赁保障条件。

  经核查、公示,现取消955保障家庭保障资格(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消资格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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