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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4月24日)
时间:2025-04-24 16:29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4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TDI二期扩建36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24-20254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TDI二期扩建36万吨/年项目

福清市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现有厂界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6万吨/年TDI装置(包括酸浓缩单元、硝化单元、氢化单元、光化单元),以及界区内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年产TDI36万吨、MTDA20000吨、OTDA8800吨、干HCl 296600吨、32%Wt盐酸916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气: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含MNT废酸储罐、浓硝酸储罐呼吸气)、碱性废气、反应驰放气、光化尾气(含TDI不合格产品储罐呼吸废气)经预处理后委托万华环保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环保”)能量回收装置焚烧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TDA精制尾气(含粗TDA中间储罐呼吸气及OTDA储罐呼吸气)经“冷凝+水洗涤+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ODCB储罐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项目硝硫浓缩酸性废水、废酸浓缩酸性废水、经预处理后的汽提酸性废水、TDA废水、光化中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通过明管输送至万华环保现有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排海管道排入兴化湾;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依托万华环保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万华环保拟建的编组站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TDA汽提废水依托万华环保拟建的编组站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回用于万华福建产业园内各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编组站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装置的浓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的尾水排海管道排海。其余废水均综合利用于万华福建公司各项目工序。(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固体废物: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并按照固体废物性质对其进行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及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5)土壤和地下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功能区进行分区防渗,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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