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30日我局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福州市三远片区项目出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
榕环评〔2025〕45号 |
2025-9-23 |
2 |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异氰酸酯产业链配套36万吨/年硝酸项目 |
榕环评〔2025〕47号 |
2025-9-23 |
3 |
福建福州晋安福飞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
榕环评〔2025〕48号 |
2025-9-24 |
4 |
福清牛宅110kV输变电工程 |
榕环评〔2025〕49号 |
2025-9-24 |
5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 (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 |
榕环评〔2025〕50号 |
2025-9-25 |
6 |
福建康农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生物新医药511.5吨、营养补充剂35吨项目 |
榕环评〔2025〕51号 |
2025-9-28 |
7 |
宏庆沥青搅拌站项目 |
榕环评〔2025〕52号 |
2025-9-30 |
8 |
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 |
榕环评〔2025〕53号 |
2025-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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