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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1月7日)
时间:2025-11-07 16:12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1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7-202511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洪宽四路(洪宽大道-田园综合体)道路工程

福清市

 

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清繁大道与长福高速龙山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位于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及照明、交通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主要建设:起点位于清荣大道,终点至清繁大道,长842.754m,宽40m~47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桥梁工程:建设龙山溪桥,长28m,宽46.75m;沿线设置涵洞1道。路段改造:对长福高速龙山收费站接线进行改造,起点与清繁连接线相交,终点与现状长福高速龙山互通F匝道现状道路衔接,长112m,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村道建设:建设可溪村村道,起点位于清繁大道,终点至已改造可溪村村道,长346.977m,宽7.5m,沿线设置涵洞1道。

洪宽四路(洪宽大道-田园综合体)道路工程位于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主要建设:起点位于洪宽大道交叉口北进口道渐变段,终点至沿溪路,长497.12m,宽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桥梁工程:新建桥梁一座,长42m,宽36m。

福和大道(清荣大道-清大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及照明、管线综合、绿化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主要建设:起点位于清荣大道,终点至清大路,长770m,宽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一)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对全线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安装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3类环境噪声限值(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物面向街道一侧范围内执行 4a类标准;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为主,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边界外35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边界外25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涉水桥墩施工应采用围堰灌桩,产生的钻渣、泥沙及其它废弃物应清运到岸上指定地点处置,灌桩出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弃方运至渣土主管部门指定的弃土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和植被恢复。

2

福和大道(清荣大道-清大路)道路工程项目

3

清繁大道与长福高速龙山互通连接线工程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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