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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26年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预询价公告
时间:2025-08-13 09:21

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2025年-2026年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监测方案

  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方案详见附件一

  3.服务形式及要求

  监测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开展有关监测,并于采样后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提交监测报告。

  二、监测资质及监测能力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的监测能力,以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具体包括: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样品分析实验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监测调查和监测分析费用等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监测单位应对本项目预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四、质控要求

  1.监测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开展现场监测、样品分析等工作,应在开展现场监测之前向我局报备拟定监测时间、具体监测地点等,保留采样原始记录,并自觉接受我局的现场检查和监督。

  2、各监测项目需按照报价单对应的监测标准开展监测。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委托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委托授权书。

  2、询价文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资质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委托监测项目对应监测标准的资质能力证明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项目报价单。

  7.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8.请报价单位于2025年8月18日16: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闽清县梅溪路76号环保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高文鎏  13275010698

  附件:2025年-2026年闽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2025年-2026年闽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位(盖章):

序号

检测对象

检测项目

样品数

(个)

点位*频次

样品单价(元)

样品总价

(元)

备注

9

闽清县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扩散井)

扩散井地下水现场采样

12

1*6

   

监测时间为2025年第三季度和2026年第二季度,6个扩散井

10

总硬度(地下水)

12

1*6

   

11

溶解性总固体(地下水)

12

1*6

   

12

总大肠菌(地下水)

12

1*6

   

13

甲烷(填埋区废气)

12

1*4

   

监测时间为2025年第三季度和2026年第二季度

14

甲烷填埋气体排放口

32

4*4

   

15

甲硫醚(废气无组织)

32

4*4

   

16

甲硫醇(废气无组织)

32

4*4

   

17

硫化氢(废气无组织)

32

4*4

   

18

二甲二硫(废气无组织)

32

4*4

   

19

臭气(废气无组织)

32

4*4

   

20

伟明环保

焚烧炉渣热灼减率

12

1*3

   

每季度一次

21

氯化氢

12

1*3

   

22

一氧化碳

12

1*3

   

23

汞及其化合物

12

1*3

   

24

镉铊及其化合物

12

1*3

   

25

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12

1*3

   

每季度一次

26

低浓度颗粒物

12

1*3

   

27

二噁英(*)

3

1*3

   

监测时间为2026年第二季度

29

闽清油烟污染投诉点

油烟(出口)

2

1*1

   

共计2次

30

闽清企业(厂界四周)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32

4*4

   

共计2次

31

闽清企业(废气总排口)

臭气浓度、硫化氢、氨、三甲胺、非甲烷总烃

6

1*3

   

共计2次

总报价(元)

   
 

说明:以上报价为单项目、单次报价,含税费、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监测调查和监测分析费用等用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注:二噁英(*)项目允许分包。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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