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2025年度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对照《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环办气候[2023]13号)要求及福州市实施方案,跟踪梳理福州市适应气候变化重点任务、工程进展情况,科学、精准评估福州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成效及存在问题,提炼总结福州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亮点、特色做法、阶段性成果、典型案例等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于2026年1月前完成2025年度评估报告编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经验。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含项目专家评审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汇总完整后密封提交。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前。
2.递交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层670室,收件人:张女士,电话:13720824059。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格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591-8711582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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