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福州市“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暂名)进行初步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技术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暂名)
二、项目要求
1.对照国家和省、市“十五五”规划编制思路,立足福州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比较优势,深入研究福州市在全国和全省发展大局中的作用和担当,科学提出专项规划指标、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为福州“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提供新理念、新路径、新举措。
2.加强与上级工信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将更多福州元素、福州内容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十五五”规划。
3.准确把握各阶段工作重点,确保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按时保质推进。响应业主单位要求的评估培训、业务咨询、数据汇总等其他相关工作。
4.项目须于2025年9月前完成规划初稿,并于2026年6月前完成规划审批。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咨询机构等企事业单位。
2.熟悉中长期规划编制、课题研究服务工作,具有与项目要求匹配的经验、人才、专业能力,工作作风严谨细致,所提供的报告、数据真实可靠。
3.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价要求
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不高于100万元人民币,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本次询价作为项目前期需求调查内容之一,不作为后续政采价格的依据。
报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福州市“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1);
2.单位简介(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规划服务相关业绩;
4.主要工作内容;
5.进度安排;
6.费用构成。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于2025年5月9日前寄送至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和规划处(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栋661室,电话:0591-83258355,邮箱:touzichu8325@163.com)。
附件:福州市“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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