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

图片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6-19 21:13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9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5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5〕52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3.项目不可同时享受其它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和市级节能循环经济资金奖励。    

二、申报类型、条件及标准

(一)节能改造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工艺流程优化、能效水平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列入省工信厅公布的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并已完工投产,且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能够满足现场节能量的审核,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给予每吨标准500元补助,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若项目未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按照现场审核预估的年节能量为基础,预拨50%的节能补助资金,待项目稳定运行12个月验收通过后,根据项目实际节能量,按照“多退少补”原则下达补助资金。

(二)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设备能效对标和更新升级行动,重点提升变压器、空压机、电机等通用设备能效水平。

项目列入省工信厅公布的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对制造业企业完成总投资额超50万元以上且改造后设备能效达一级水平,按变压器装机容量给予每千伏安50元、空压机额定功率每千瓦300元、电机额定功率每千瓦50元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及300万元(不与节能改造项目叠加享受)。

(三)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鼓励重点领域用能企业建设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系统建成级别对能耗数据上传至福建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助且不超过系统建设投资额。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8086/login2.aspx)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填报要对应报送县(市)区工信局(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则系统将退回),上传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纸质材料

企业按属地原则向福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骑缝)并按下列顺序胶装成单行本。

1.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表(节能改造项目上传附件2、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上传附件2-1、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上传附件2-2)、申报单位提供信用查询无不良记录证明(即申报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承诺书(附件3)。

2.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1)节能改造项目:

①项目建设及完工投产证明材料(如备案表、设备订购合同、收付款发票凭证、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项目验收报告等)。

②主要指标台账:安装改造主要设备清单(附件4)、项目改造前后主要用能设备清单(附件5)、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改造前正常生产一年度(或连续12个月)”和“改造投产后”的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以及涉及的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情况(附件6)。汇总合计的所有数据必须同企业台账相一致,即数据可溯源,并满足现场审核要求)。

(2)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①新购设备发票复印件、采购及安装合同复印件、新购设

备安装过程照片(含设备整机照片及铭牌照片)。

②低效设备拆除照片等相关辅助材料。

3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①经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评审通过的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及评审意见。

②合同复印件、设备清单。

③计量器具和传输仪器照片及相关文件、资料等。

3.项目申报单位认为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三)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要制作成电子文档,应包含所有Word、Excel格式文件,非Word、Excel格式可提供照片和扫描图片,每个申报项目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文件名为企业全称,发送至邮箱:jn2011609610@163.com。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

注:以上时间为县(市)区上报市级的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五、其它事项

(一)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企业所在地、项目的真实性。同时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初审并上报。县(市)区财政部门主要加强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推荐文联合行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

(二)我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通用设备更新改造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需要进行投资额审计,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陆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下载。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22日,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五)联系方式:

福州市工信局节能处,联系电话:83258331

福州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电话:87116650

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联系电话:83259072

附件:1.封面统一格式

2.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

4.安装改造的主要设备清单

5.项目改造前后主要用能设备技术参数对比表

6.改造前后项目基础数据表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9日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