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做好2026届福建省民营企业类引进生选拔,根据《中共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岗位需求的函》,请你们面向属地民营企业做好岗位需求征集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民营企业类引进生现行政策
福建省民营企业类引进生,着眼于选拔培养在重点民营企业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一)政策待遇
1.试用期(2个月)结束后,博士、硕士分别由用人单位提供不低于所在设区市最新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2倍的薪酬待遇,并作为较为重要的管理、技术岗位的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一年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满2年、与相关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购房补助。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参评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等原则执行。
3.引进生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
(二)校企联招岗位
校企联招岗位面向博士生,由民营企业与省创新实验室、高校联合选拔引进双方共同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毕业生。该类型引进生的岗位发布、面试、考察等选拔环节由民营企业为主负责,相关高校参与。
按三方协议约定事项,共同做好引进生的培养和管理(劳动合同为引进生本人、企业、高校共同签订)。引进后,纳入省创新实验室“编制池”、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直评并聘为中级专业职务;在闽期间,主要在民营企业工作,薪酬主要由民营企业提供,鼓励省创新实验室、高校依托引进生对接民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项目合作、课题研究等。
二、其他事项
1.关于2026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岗位的具体政策,以最终发布的《福建省2026届引进生选拔公告》为准。
2.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面向属地民营企业广泛开展岗位需求征集工作,根据需求人才学历,指导企业分别填写附件1、2岗位需求表,明确具体职务、专业要求、薪酬待遇、工作任务、其他条件等,并加盖企业公章。有意向通过校企联招方式招聘博士引进生的企业,可在附件1中填报意向合作院校信息,后期将由省、市协调院校、企业开展联合选拔;如无意向合作院校,可暂不填写。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人才部门共同对用人单位上报的岗位需求进行审核汇总,确保岗位需求符合相关政策及填写要求,于7月7日前将汇总表、企业盖章扫描件报送我局产业人才处(联系人:谢苡灵,电话:83256205)。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校企联招岗位需求表(博士)
2.2026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岗位需求表(硕士)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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