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与我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现对福州市“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经费进行初步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本次询价作为项目前期需求调查内容之一,各单位的报价不作为后续政府采购报价的依据。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经费
二、采购单位: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服务期限
运营期限1年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开展福州市“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相关工作(详见附件)。
五、报价人资格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
(二)具备软件开发等相关服务经验和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六、报名方式
(一)按要求填写《“福州市“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经费报价单》(附件1)。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履约承诺函(报价人须承诺有执行该服务的相关技术、设备和团队的能力,在中选后能够立即执行服务)。
(四)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7月31日17:30前邮寄或送至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座6层612室,采取书面密封方式送达(采用快递邮寄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513007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福州市“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经费报价单
2、履约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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