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于近期举办“2025年福州市节能政策宣贯暨节能产品(服务)对接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现对该活动的媒体宣传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及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节能政策宣贯暨节能产品(服务)对接活动媒体宣传服务
2.采购人: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
3.预算金额:总预算控制在人民币2.5万元以内(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视为无效)。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活动结束全部宣传任务完成,预计主要活动于12月上旬开展。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活动媒体宣传服务,供应商需根据要求,完成以下两项核心宣传品的策划、制作与发布。
(一)文字宣传报道一篇(含照片)
1.内容要求:基于活动现场情况,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新闻通讯稿。稿件需全面、准确地反映活动盛况,重点突出政策宣贯要点、技术对接成果及活动社会意义。文字应精炼、生动,符合官方报道规范。最终成稿须为一篇完整的新闻报道,正文内容字数不少于300字。
2.配套照片:提供不少于10张精选的高清现场照片。照片需清晰捕捉活动关键环节,如领导致辞、政策宣讲、企业对接、产品展示等,画面构图专业,能够有效烘托稿件内容,须提供不少于3张适用于前述新闻报道的配图与稿件一同发布。
(二)视频宣传一条(含拍摄剪辑)
1.内容要求:制作一条时长约1分钟的活动总结宣传视频。视频需包含活动亮点集锦,全面展现活动现场氛围与成效。视频成品应节奏明快、主题突出,并配以必要的字幕、背景音乐和包装特效。
2.拍摄与剪辑:供应商需负责全程的摄像(至少双机位)及后期剪辑、包装、配音(如需要)等工作,确保视频画面清晰、镜头语言丰富、转场流畅,成片达到专业播出水准。
补充说明:
1.媒体发布要求:以上宣传成品(稿件及视频)应在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至少1家本地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官方主流媒体平台发布。官方主流媒体指由国家、省、市党委政府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主办或监管的,具有新闻采编发布资质的媒体(如福建日报、福州日报、福州电视台及其官方新闻客户端、网站等)。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明确承诺其拟发布的媒体渠道,并作为后续验收的核心依据。
2.供应商应在全部宣传成品发布及原始素材交付后,提请采购方验收。采购方将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第(一)、(二)款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向采购方交付所有原始照片、视频素材及最终成品的全部电子文件。采购方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即永久拥有对其进行使用、编辑、复制、发布及进行其他任何形式处置的完整权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拥有熟悉节能环保领域或具备大型活动宣传经验的专业团队,能够提供突发应急能力和快速响应服务。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备与至少一家本公告第二条补充说明中所定义的官方主流媒体的稳定合作关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如过往合作案例、发布合同或媒体授权书等)。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拍摄、制作、发布、人工、设备、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请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单。
(二)响应文件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
2.技术方案文件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详细媒体宣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媒体资源清单、宣传渠道规划、人员安排及时间进度表等。
3.报价文件
按照采购内容提交的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单。
4.承诺书
(1)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执行。
(3)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承诺确保所有宣传成品能够按照本公告要求,在约定的官方主流媒体平台如期发布。
(5)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其他要求
1.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
2.所有资料用信封密封,注明“节能政策宣贯暨节能产品(服务)对接活动媒体宣传服务报价”及供应商名称,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或寄送至我中心。
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时间安排及文件递交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7:00。
3.递交地点及方式:响应文件需密封后(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在工作日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603室,联系人:刘寒冰,联系电话:0591-83259072。
4.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将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响应文件齐全合规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多个供应商的最低报价相同且均符合要求,将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抽签过程接受监督并记录。若经评审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七、评审及成交公告
1.采购人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
2.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不再另行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在全部宣传服务完成,且所有成品(稿件、照片、视频)及原始素材交付,并经采购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额款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
联系人:刘寒冰,0591-83259072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603室
十、特别说明
1.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变更采购方式。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3.本公告解释权归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所有。
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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