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闽科综[2025]3号)有关工作要求,现针对符合条件要求的概念验证中心或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摸底工作,有关条件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应是我市独立法人实体或高校二级学院,具备良好的创新资源整合、研发支持服务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经验,可为中心或平台建设运行提供资金、人才、设备、场所等基础条件资源保障。依托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联合申报同类别同领域概念验证中心或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2.中心或平台应具有较好的建设运营基础。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运营机制、稳定的经费投入等,规章制度健全,财务核算相对独立。
3.中心或平台应拥有开展相关功能业务必要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设施软件等基础条件,拥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业化服务团队。
4.依托单位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尚在惩戒期内情况。
二、认定条件
(一)概念验证中心
1.中心具备资金筹措能力,配备自有或者合作投入的概念验证资金,年投入运营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固定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
2.中心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家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且应涵盖技术、产业、投融资等领域。
3.中心拥有较为持续稳定的项目来源,建有概念验证项目库并设有专账。近5年累计完成验证项目不少于10个(单项平均直接经费投入不少于5万元),或所有项目直接经费总投入不少于 100 万元。
(二)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1.依托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实力,在相关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平台固定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自有仪器设备和专用软件原值不少于500 万元。
2.平台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
3.平台上年度承接技术研发服务项目不少于5项,且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含财政投入和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认定条件填报后,于5月7日(周三)前发到市科技局科技服务处邮箱kejicg@163.com。
2.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服务处
于 阳 83321620
郑荣火 83322832
宋佳馨 83321195
附件:2025年拟推荐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认定评估摸底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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