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5-0200-2025-0003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2025-08-05
- 标 题: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等五部门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部分内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科规〔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08-18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365体育投注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5〕3号),现对《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榕科规〔2024〕2号)进行修订,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修订内容通知如下:
将第三大点第(十一)条“鼓励我市国有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并在我市落地转化,购买在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购买非在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按技术交易额的6%给予补助,每家国有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修订为“支持国有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在福州落地转化,对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交易见证或复核备案的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交易额10%给予补助,每家国有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本通知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5体育投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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