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351-3000-2016-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3-25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防办〔2016〕20号
- 发布日期:2016-03-2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社局、人防办: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办公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成立福州市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办”),设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推荐名额
此次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35个;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45名。分配我省评选推荐名额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1个,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1名。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行推荐,对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如在近5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者,可以参加评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条件,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推荐程序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人社部函〔2016〕35号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推荐的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人选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按照人社部函〔2016〕35号文件的规定,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和综治部门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根据通知精神,不对社会公示)。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名额、条件和程序按时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有序开展。
(一)推荐初选材料
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向市评选办报送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和简介、《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准确填写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中的奖惩情况。先进事迹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要求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先进情况简介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二)正式上报材料
待省人民防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市评选办将正式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向全国人民防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评选材料。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评选办。有关材料和填报表格可在中国人民防空网(www.ccad.gov.cn)下载。
联系方式: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
联 系 人:丁蓓华
联系电话:0591-88281012,13328867182
电子邮箱:fzrfbzhc@126.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房街37号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福州市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福州市评选推荐全国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和先
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燕敦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王命瑞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杭 琥 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林建宝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成 员:林茂乐 市人防办综合处处长
郑金亮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林茂乐 (兼)
成 员:丁蓓华 市人防办综合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宋 燕 市人社局考核奖惩培训处主任科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