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5-001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7-11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和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5〕35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6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奋勇争先”行动精神,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研究,现将《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和《福州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指导补贴性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范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照公布的专业、工种范围),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过程监管,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展培训。
二、引进台湾师资开展培训。支持各县(市)区人社局引进台湾优秀师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5年每个县(市)区引进台湾师资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60人次。
三、实施家政服务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提升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水平。2025年每个县(市)区组织开展补贴性家政领域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不少于400人次。
附件:1.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
2.福州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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