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5-0012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7-22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5〕38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5
- 有 效 性: 有效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25-2027年是“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年,各县(市)区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奋勇争先”行动精神,围绕福州市产业经济发展需求,着力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二、各县(市)区要围绕“匠心福建”品牌建设,结合地方产业经济发展特色,积极培育地方优势培训品牌,2025-2027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三、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提前完成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财政部门要加大专账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沟通联系。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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