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5-0016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8-28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5〕48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1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5〕26号)精神,遴选陈冰等15人领办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为2025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榕人社培〔2025〕26号文件要求,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5万元,补助经费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从就业补助资金拨付。补助经费用于开展技能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项目所在单位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要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各项目单位负责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项管理制度,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工作室参与单位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授艺带徒、技术交流等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建立资料档案等。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监督指导、年度考核、期满总结评估和绩效考评,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在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内,各县(市)区人社局在每年12月10日之前将进展情况(经费使用、项目建设)报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在建设周期结束后,要将所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考评意见报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四、各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将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成效显著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建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优先推荐参评技能人才表彰项目。对未按照项目计划开展工作或考核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项目称号。
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适时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
附件:2025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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