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榕医汇”系列宣传服务项目经费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符合资格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榕医汇”系列宣传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
三、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
1.报纸出版许可证;
2.属于市级以上(含市级)主流新闻媒体;
3.近3年与机关事业单位有合作案例。
五、其他事项
1.本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详见附件2),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报价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时,应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内容涉及具体产品细项报价(格式自拟)、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近3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各报价单位(公司)请于2025年9月17日12时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415室)。本次市场价格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价格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532056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
2.项目预算报价单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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