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气象防灾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32号
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气象防灾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气函〔2025〕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提升气象灾害应对能力,提供气象防灾减灾保障,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气象防灾中心(项目代码:2408-350100-04-01-274398)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茶会片区鼓山镇鼓一村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4619.00平方米,项目新建1栋业务用房(地上5层,地下1层),新建值班宿舍、食堂及工会活动用房。总建筑面积1004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90.72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2254.28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气象业务用房和配套建设相关的公用工程和设施,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9579.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54.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739.1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9831.49万元),预备费226.86万元,设备购置费1959.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气象部门投资和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7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项目评估主体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