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铁头山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158号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铁头山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建总市政〔2025〕11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进三江口片区慢道建设,打造生态绿地廊景观带,完善配套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铁头山公园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铁头山公园工程(项目代码:2503-350100-04-01-251679)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三江口片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12379平方米,新建道路全长1847米、宽6米,新建人行栈桥长1229.2米,新建建筑面积2689.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景观绿化、配套建筑、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51098.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713.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628.4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7390.62万元),预备费1756.1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结合财政统筹。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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