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日期:2025-03-28 10:48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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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365体育投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福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4年共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2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6项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调整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部分委员的报告》《福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住房公积金计划(草案)报告》《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福州中心)为直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内设8个处室,下设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3人,其中:在编85人,非在编68人。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为隶属于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在榕省属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内设6个部(办),从业人员54人,其中:在编17人,非在编3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6578家,净增单位2456家;新开户职工16.75万人,净增职工4.14万人;实缴单位42035家,实缴职工125.35万人,缴存额300.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1%、3.41%、4.94%。截至2024年末,累计缴存总额2698.2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52%;缴存余额826.8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7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海峡银行。

  (二)提取202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57.14万人共233.40亿元,同比增长1.8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74%,比上年减少2.37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末,累计提取总额1871.3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2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60万元;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20万元、单职工8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40万元、单职工1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5万笔共89.70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1.39%、18.20%。其中,福州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1万笔共53.55亿元,省直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4万笔共36.15亿元。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6.63亿元。其中,福州中心40.74亿元,省直中心25.89亿元。

  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43万笔共1202.80亿元,贷款余额650.06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长5.37%、8.06%、3.6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62%,比上年末减少3.8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海峡银行。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334笔共19833.90   万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9166.1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1180.7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0万元,当年贴息额44.68万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416笔共511542.80万元,累计贴息10987.69万元,贴息贷款余额3650.26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4年,国债余额0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6.80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以上定期165.2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46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截至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8.62%,比上年末减少3.8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246958.39万元,同比增长6.1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7944.8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8999.86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67万元。业务收入中,福州中心收入147411.37万元,省直中心收入99547.0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132226.44万元,同比增长7.6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19543.66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6165.7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413.07万元,其他支出1104万元。业务支出中,福州中心支出79485.55万元,省直中心支出52740.8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实现增值收益114731.95万元,同比增长4.46%。其中,福州中心67925.82万元,省直中心46806.13万元。增值收益率为1.44%,比上年减少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可供分配增值收益共计114731.95万元。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221.7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055.9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454.30万元。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5010.63万元,其中,福州中心3910.63万元,省直中心1100万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072.61万元,其中,福州中心60325.72万元(含返还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9513.88万元),省直中心34746.89万元。

      截至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0022.50万元,其中,福州中心162332.78万元,省直中心97689.7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5173.18万元,其中,福州中心437510.67万元,省直中心317662.5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4757.50   万元,同比减少6.92%。其中,人员经费2573.79万元,公用经费172.32万元,专项经费2011.39万元。

  福州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850.8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158.86万元、143.51万元、1548.44万元;省直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06.6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14.93万元、28.81万元、462.9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2012.06万元,逾期率0.310‰,其中:福州中心0.267‰,省直中心0.38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0022.50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实缴职工中,按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45%,国有企业占28.99%,城镇集体企业占0.82%,外商投资企业占6.1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5%,灵活就业人员占0.08%,其他占2.54%;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7.93%,高收入占2.07%。

  新开户职工中,按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97%,国有企业占20.55%,城镇集体企业占0.96%,外商投资企业占8.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4.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6%,灵活就业人员占0.40%,其他占3.62%;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9.23%,高收入占0.7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按提取原因分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占16.6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占51.39%,租赁住房提取占7.10%,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提取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8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8.60%,出境定居提取占0%,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0.29%,其他提取占2.07%。

  提取职工中,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7.39%,高收入占2.61%。

      (三)贷款业务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3.6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93%,比上年末增长0.9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0120.6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按购房建筑面积分类: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5.27%,90-144(含)平方米占56.57%,144平方米以上占8.16%。

  按贷款用途分类:购买新房占30.1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1%),购买二手房占69.7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11%。

  按贷款套数分类: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2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80%。

  按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数分类: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9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0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1%。

  按主借款人年龄分类:30岁(含)以下占28.78%,30岁-40岁(含)占52.14%,40岁-50岁(含)占16.28%,50岁以上占2.80%。

  按主借款人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占95.37%,高收入占4.63%。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8.34%,比上年减少10.3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4月1日起,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其中二孩家庭另加2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三孩家庭另加4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20万元、单职工90万元。

  当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个贷使用率在90%(含)以下时,职工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福建省内(除福州都市圈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10月15日起,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

  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4月1日起,取消购房和还贷提取均须以“同一套房”申请的限制条件,职工家庭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夫妻双方名下任意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放宽特殊病症提取的限制条件,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导致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规范死亡提取办理材料,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直接申请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入死亡职工本人名下的银行储蓄账户,免提交关于继承权等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3.缴存基数调整情况

  7月1日起,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9961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960元。

  4.贷款利率调整情况

  5月18日起,福州地区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二)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创新安居服务保障措施。福州中心、省直中心持续扩大纯商业贷款“冲还贷”范围至7家承办银行,创新推出公积金直付二手房首付款、“法拍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冲还租等系列惠民举措,降低缴存人住房消费成本,有关经验做法入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清单》二是推动服务优质高效便捷“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实现省内全覆盖、线上办理功能,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福州中心推出福州都市圈第二批标准化事项3项,主动拓展新增14项“跨省通办”事项,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开设账户“零材料、线上办”,《“三化三促”推动公积金服务便企利民》在深化拓展“三争三领”行动专刊《福州改革财经情况》刊发福州中心延伸基层服务网点增至45个省直中心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增至20个。福州中心《异地办事不再愁 “跨省通办”解民忧》案例获评年度全市365体育投注诉求办理“优秀典型案例”,全年接听12345业务咨询13.66万人次、其中即问即答13.25万件;12345平台办件量共8134件,按期办理率、按期办结率、查阅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三是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为缴存企业和缴存人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推出“公积金缴存+信用贷款,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授信、降低成本提供“建融家园”平台免押减租、“租赁秒信贷”、“新签12+1优惠”。推出灵活就业人员开户话费补贴、人才专项金融产品等配套增值服务,助力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四是数字赋能业务提质增效。上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首次缴存登记平均零耗时,在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监测中获得“全省标杆”优异成绩。福州中心《基于数字赋能的公积金服务模式创新与实践》获评2024年度全省公共数据应用优秀案例,实现96%事项“全程网办”和65%事项“智能秒批”,网办业务总量176.17万笔,比增37.4%。省直中心实现96%服务事项“全程网办”,61%服务事项“智能秒批”,网办业务总量46.7万笔,比增29%

  (三)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推动数据质量稳步提升。省直中心纳入全省首批先行试点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强化内部考核等举措,持续推进数据治理,规范数据治理标准流程圆满完成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指导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做法清单(第一批)》二是健全数据治理长效机制福州中心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完成4个数据库、575张表、9889个数据项的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定期开展数据监测,进行数据排查,按标准修正基础数据,累计完成数据治理133.61万条,现有5076.2万条数据的正确率达99.79%。加强公积金业务数据汇聚共享,完成与福建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市公证处等部门平台对接三是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省直中心“强化12329热线服务及第三方服务督导”入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清单》,健全12329热线话务与业务协同工作机制,完善智能语音知识库,提供7×24小时不间断自助服务,并融合12329热线与12345客服工单管理,有效实现通话录音和文本转化,全年12345平台办件量共938件,12329智能语音系统接通量16.36万次,其中机器独立处理 9.97万次。四是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将数据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网络安全工作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测评,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四)获得荣誉情况

  福州中心福清管理部刘建锋同志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称号;网上服务处张宜同志获评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秀工作者;福清党支部荣获福州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罗源管理部吴礼协同志荣获福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省直中心连续4年蝉联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五星党支部”称号;归集部李艺同志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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