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类别:A类〕
雷美英、沈行钟代表:
你们好!《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管理方式的建议》(第1152号)收悉,由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我部门始终秉持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市人大公告〔十五届〕16号)《〈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全面、系统地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监管工作,确保于法有据、规范有序。
一、高位推动,彰显省会担当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我局根据省安委办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专门印发《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针对宣传教育、打非治违、网络监管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宁宁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进行了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永礼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四不两直”检查,省应急管理厅丘毅厅长、吴贤德市长、张定锋常务副市长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和部署。我局第一时间按照领导批示要求,梳理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方位多举措推动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全市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空气质量指数总体保持优良水平。
二、多维调控,优化产品种类
在烟花爆竹产品种类的调控与优化进程中,我局始终以安全与环保为准则,有效平衡“禁与放”的关系,按照《〈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规定,在C、D级产品范畴内,结合我市地理环境、人口分布以及城市功能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我市五城区允许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为:200响(含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避免因燃放引发各类安全隐患。在增添节日欢乐氛围的同时,有效减少对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切实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宁与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积极联合公安、教育、环保等相关部门,全面、深入地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活动。鼓励移风易俗,倡导经营、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
三、综合考量,合理布局网点
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布局规划工作中,按照《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严格控制、合理布局。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与城市秩序。
一是按照区域大小和人口居住疏密程度。在面积较大、人口活动较为分散的区域,适当增加零售网点的数量,有效避免居民因购买不便而选择违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风险。而对于面积较小的区域,则需进行精准评估,避免网点过度集中,防止出现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失衡的现象。
二是按照道路交通和相邻社区间网点距离。道路交通畅通状况直接影响着零售网点的运营效率和周边居民的生活秩序。网点尽量设置在交通便利但又不会对主干道交通造成干扰的位置,避免因购买烟花爆竹的人员和车辆聚集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转。相邻社区的网点距离保持在一定范围内,确保每个区域的居民都能在合理的距离内购买到烟花爆竹。
三是按照老旧社区和禁燃禁放区域。由于老旧社区建筑年代较久,建筑结构相对复杂且居民居住相对集中。因此,网点选址必须确保与居民楼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学校、医院、景区、易燃易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等禁燃禁放区域周边,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设置零售网点,从硬件设施和空间布局上杜绝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去年春节元宵期间,全市共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1011个,其中五城区设置29处临时零售点(市供销社所属企业在五城区共设立15处直营临时零售点),其他县(市)区设置零售点982个。在满足市民对烟花爆竹合理需求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环境的和谐稳定。
四、国企直营,确保市场稳定
我局指导市供销社所属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春节期间在五城区设置19处烟花爆竹“安全舱”,通过信息化手段,对零售网点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极大地提高了安全管理的效率和及时性,有效提升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建设批发企业仓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按照应急部部署,拟对全市14家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全面建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该系统运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算法,对仓库内的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外部侵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当仓库内烟花爆竹储存量超过规定标准时,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提醒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库存,避免因超量储存引发安全事故;若发现仓库作业人员数量超出安全限额,也能迅速察觉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确保作业安全;一旦有外部非法侵入情况发生,系统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保障仓库安全。
二是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烟花爆竹购销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从产品生产出厂开始,每一件烟花爆竹都被赋予唯一的电子标识,记录其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在后续的批发、零售环节,通过扫描电子标识,实现对产品流向的全程跟踪。无论是批发商将产品销售给哪些零售网点,还是零售网点的库存数量变化,都能在系统中清晰呈现。
三是持续完善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化数据底座。由福州市勘测院承建,将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详细地理坐标、企业信息等数据进行融合汇总,形成“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一张图”,通过点位周边应急资源共享,对事故防范、灾害预防、救援指挥等突发事件迅速处置提供信息化支撑,为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五、协同联动,强化联合执法检查
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福州市紧密围绕省安委办关于烟花爆竹工作的整体部署,市安办高度重视,专门印发《关于组织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全力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市应急局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多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多部门协同作战,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执法等多元形式,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零售点展开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同时,通过12315、12345等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诉求,对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进行宣贯答疑。通过应急管理值班电话、110等举报电话,受理民众举报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应急系统共办理零售点审批1011件,组织2810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对15家批发企业、1011家零售店开展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762人次,排查整改隐患246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起,处罚款7.8万余元。通过宣传与检查的有机结合,既强化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让大家从思想上重视烟花爆竹安全问题,又确保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工作在实际行动中落地见效,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改进,不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文旅助力、市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保障福州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助力文旅产业健康发展,让福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在安全与文明中焕发光彩。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王学初
联 系 人:赵 磊
联系电话:87505581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