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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情况,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有关部门审定,现予以公布。原《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榕粮执法〔2020〕410号)同时废止。
附件: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